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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08

时间: 2016年07月18日 来源:县政府办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第八章  构建共享发展新格局

 

全面贯彻共享发展理念,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积极促进就业创业,加快发展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创新社会治理,构建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有力保障、持续改善民生,实现发展成果惠及全县人民,助力幸福罗山建设。

第一节  打赢脱贫攻坚战

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政治任务和重要民生工程、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以落实《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为契机,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因人因户因地施策,到2018年提前实现脱贫。

一、实施精准脱贫 

按照“两确保、两不愁、三保障”的总体要求,通过“转、扶、搬、保、救”五条途径,综合运用知识技能扶贫、合作带动扶贫、财政金融扶贫、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安居扶贫五项举措,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完成脱贫任务。

转移就业脱贫一批。充分发挥新型城镇化对贫困人口转移就业脱贫的辐射带动作用,通过发展产业集聚区增强就业吸纳能力,通过提升城镇服务功能和管理水平增强人口承载能力,使更多贫困劳动力转移到二三产业就业、转移到城镇落户。实施“雨露计划”,对贫困家庭新生劳动力接受高、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提供补贴,发挥知识技能扶贫的作用,通过提高劳动收入实现脱贫。
扶持生产发展脱贫一批。发掘农村资源,因地制宜实施产业开发扶贫,运用合作带动、财政金融支持等举措,引导和支持所有有劳动能力的人依靠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特色产业,实现就地脱贫致富。实施水、电、路、气、房、环境改善和农民增收“六到一增”工程,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扶贫搬迁安置一批。针对生存条件恶劣地区面临“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贫困群众,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按规划、分年度、有计划组织实施易地搬迁。解决好搬迁群众的基本生产条件和生活设施,以安居扶贫举措实现脱贫。

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对贫困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靠自身条件没有脱贫可能性的贫困人口,实行低保政策和扶贫政策衔接,通过社会保障对其基本生活实现政策性兜底。

应急救助一批。对因重大疾病、恶性事故、自然灾害等突发性灾祸致贫返贫的群众,通过及时给予社会救助、扶危济困实现脱贫。

二、完善脱贫攻坚举措

以乡村为单位完善贫困村脱贫规划、脱贫措施,推动扶贫到村到户,实现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加快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建设,确保贫困人口应扶尽扶。实施合作扶贫,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电商企业、流通组织等市场主体,健全完善其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农户分散生产与社会化大市场的有效对接。大力实施教育扶贫,提高贫困地区基础教育质量、职业教育和医疗服务水平,推进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安居扶贫,把脱贫工作与科学推进新农村、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合理建设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强财政金融扶贫,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整合各类扶贫资源,发挥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的互补作用,开辟扶贫开发新的资金渠道。实施基础设施扶贫,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解决通路、通水、通电、通网络问题。探索对贫困人口实行资产收益扶持政策。

三、强化脱贫工作保障

落实党委政府责任,县、乡逐级负责、层层签订责任书。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把脱贫攻坚与“双基”有机结合起来,选好一把手、配强领导班子,增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能力。完善考核机制,建立年度脱贫攻坚报告和督察制度,把脱贫攻坚实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纳入干部实绩档案。健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定点扶贫机制。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扶贫事业,激励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自愿采取包干方式参与扶贫。

专栏8-1  脱贫攻坚重点工程

总体目标。2018年,全县稳定实现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确保完成3214人搬迁,70个贫困村整村脱贫,4.02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转移就业扶贫。加强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积极引导贫困地区劳动力向产业集聚区、城镇转移就业,促进一批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发展生产扶贫。推动有条件的贫困地区发展现代农业、特色林果业、特色乡村游及配套加工产业,建设特色产业集群和专业园区,发展生产带动一批人脱贫。

易地搬迁扶贫。推动不具备发展条件的贫困地区村庄3214人整体搬迁脱贫。

社会保障扶贫。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施兜底性保障政策,实行低保政策与扶贫支持相衔接。

应急救助扶贫。对因病因灾返贫致贫的及时给予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

第二节  促进就业创业

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加快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构建鼓励创业的政策环境,稳步扩大就业,健全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体制机制,促进劳动者收入合理增长,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加强公共就业服务。统筹城乡人力资源市场,消除歧视,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充分发挥好三级就业服务网络平台作用,提高公共就业服务可及性和有效性。扶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小微企业加快发展,促进就业岗位增加,提高经济的就业吸纳能力。完善失业动态监测和预警机制,千方百计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快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开展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

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现创业带动就业。完善创业扶持政策,落实鼓励高校毕业生、残疾人、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税收、社保等优惠政策。推进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创业基地建设,搭建资源对接通道,助力大众广泛平等参与创业创新。落实切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加强创业创新理念和政策宣传,营造支持创业、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

维护和谐劳动关系。以提高小企业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为重点,进一步推行劳动合同制度,普遍实行企业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健全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落实行政司法联动打击恶意欠薪制度,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第三节  推进教育均衡发展

围绕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和提高教育质量,完善基础设施,提升教师素质,强化资源共享,实现教育高水平、多层次发展,建成“豫南教育强县”。

构建普惠、公平的基础教育体系。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进一步提高学前三年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优化中小学校布局和资源配置,实施城区教育资源扩容改造,解决城区学校大班额问题。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持续推进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程,深入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完善教师、校长定期交流制度,缩小城乡间、校际间教学水平差距。积极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建成以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网络。鼓励普通高中特色化发展。促进特殊教育向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双向延伸,实行残疾学生12年免费教育。完善资助方式,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

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以聚集、培养支撑地区经济发展的各类人才为导向,紧密结合主导和新兴产业发展方向,进一步优化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和课程设置,加强特色专业建设。培育、引进“双师型”教师,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升实用型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能力。探索开展普职融通教育模式,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

构建终身教育服务体系。发展面向社区、农村的继续教育,鼓励企业对在职职工、转岗职工开展职业培训,推进多样化的远程教育发展,积极构建有利于人口素质持续提高的终身教育服务体系,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扩大教育对社会资本开放,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增加教育服务供给,丰富教育服务层次和类型。

专栏8-2  教育领域重大建设项目

学前教育:实施学前教育推进提升工程,新建、改扩建幼儿园校舍并添置设备。

义务教育:实施薄弱学校升级改造;扩容城镇学校,加快建成第三实验小学,逐步实施县城中小学(幼儿园)合理布局规划建设;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

普通高中:实施普通高中改造项目,新建教辅及生活用房并添置设备。

职业教育:实施职业教育基础能力提升项目;新建产业集聚区职业教育培训项目。

教育信息化:推进数字校园平台建设,搭建全县教育系统综合数字平台,进行校园网宽带升级。


第四节  加强人口与医疗卫生服务

推动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加强人口计生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居民健康水平,建设健康罗山。

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持续性的运行新机制。推进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和运行机制改革,探索建立符合行业和机构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全面落实医师多点执业。鼓励社会资本办医,引导社会办医向高水平、品牌化、规模化发展,培育打造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的医疗机构,加快落实非营利性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同等待遇。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深化药品生产流通领域改革,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深入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加强医疗质量监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功能。优化整合医疗机构资源和布局,推动建设紧缺型专科医院,大力建设医养一体化医院。完成新老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产业集聚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能力,加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以全科医生、家庭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全面提高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县级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明确分工、密切协作、上下联动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推进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应急等薄弱环节建设,加强传染病、慢性病等重大疾病综合防治和职业病危害防治,通过多种方式降低大病慢性病医疗费用。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健全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加强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

促进中医药传承发展。加强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建设,积极促进中医药养生保健、健康管理等特色服务。加强县级中医机构临床专科和重点学科建设,完善提升县级中医院服务能力,支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强化中医高水平领军人才和基层中医药人员的培养。

统筹做好人口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两孩生育政策,做好生育服务。落实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帮扶政策。整合卫生、计生资源,进一步加强基层计划生育服务能力建设,健全孕产妇、儿童健康系统化管理机制。实施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加大出生缺陷预防干预力度,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持续推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综合治理。到2020年,全县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内。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实施妇女发展规划,切实保障妇女平等就学、就业、社会保障和参与社会事务的权利。推进基层妇女维权、儿童照料和关爱等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依托城乡社区服务设施,为留守儿童提供学习辅导、心理疏导和品德教育等服务。健全扶残助残服务体系,构建残疾人友好型社会支持系统。超前谋划,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统筹资源,集聚各种力量培育壮大老年产业,做好敬老、助老、养老事业,保障老人各项权益。

专栏8-3  医疗卫生领域重大建设项目

县级医院:新建人民医院病房楼,第二人民医院病房楼,第三人民医院门诊楼、病房楼、医技楼等附属工程;完成中医院整体搬迁;扩建精神病医院。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建改扩建产业聚集区卫生中心和医院;改扩建新老城区社区卫生中心,20所乡镇卫生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整体功能。

公共卫生设施:新建公共卫生中心、疾控中心检验楼,完成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

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完成卫生学校迁建。


第五节  发展文化体育事业

围绕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大力发展文化和体育事业,增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供给能力,创新服务供给方式,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要。

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先进思想文化引领,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诚信建设,增强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倡导做文明人、办文明事。普及科学知识,倡导全民阅读,构建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开展好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公民,提高城乡居民的综合素质和文明程度。

完善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健全文化中心、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功能,继续推进社区、乡村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健全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保障机制。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培育文化产业主体,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加强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完善县体育中心场馆设施,提高公共体育设施的开放程度,推进乡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

丰富群众文化体育生活。组织好重大节庆文化活动,引导鼓励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家庭文化、乡村文化等群众性文化活动繁荣发展,促进文化活动经常化、规范化、特色化。大力推进各类文化惠民工程,积极开展“送书、送戏、送电影”三下乡活动,创作和推广一批优秀文艺作品,满足农村群众文化需求。推进群众体育普及化发展,继续打造“百乡千村”农民体育月教育品牌。

专栏8-4  文化体育领域重大建设项目

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文化中心大剧院、演艺中心、县级综合档案馆、大别山民俗文化园、大别山艺术学校、大别山画派美术馆、大别山革命纪念馆,实施城区和乡镇街道双向数字网改工程,实施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工程、农村大喇叭广播系统建设工程。

公共体育设施:续建新区体育中心;新建游泳馆、产业集聚区职工健身及活动设施。

第六节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的方针,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功能,完善社会救助、养老服务、住房保障等制度,织密织牢社会“安全网”。

推进社会保险全覆盖。积极推进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保,鼓励进城农民工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完善被征地农民刚性进保机制,对低收入困难群体参保实施帮扶,推进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等各类社会保险扩面,到“十三五”末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健全社会保险城乡衔接和跨地区转移接续机制,推进异地就医费用结算的便利化措施。发展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对基本养老保险形成补充。

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强化城乡低保、专项救助、临时救助、司法援助等政策衔接,提高政策普惠性,将覆盖范围扩大到常住人口,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整合利用低保资格认定信息资源,实现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推广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职业教育救助等专项救助。加强部门协调,提高临时救助管理服务能力。支持慈善事业发展,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社会救济和社会互助、志愿服务活动。

健全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并适度向农村地区倾斜,基本实现城乡社区全覆盖。稳步提高农村五保老人和城镇“三无”老人供养标准,确保敬老院优先满足五保和“三无”老人集中供养需要。积极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依托社会力量的服务能力,针对失能半失能、独居高龄老人等群体,提供居家养老公共服务。依托县中医院已有资源和迁建机遇,探索发展“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鼓励社会组织、志愿者提供养老敬老助老服务。

完善住房保障机制。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有效改善城区贫困人口居住条件。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建立健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健全实物配租与货币补贴并重的住房保障制度,将公租房、廉租房对象范围扩大到非户籍人口。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收购、分配及后续管理在内的全过程监管。

第七节  加强社会治理

坚持以群众安居乐业和社会安定有序“双安”为目标,以道德建设和法治建设“双治”为途径,以基层组织建设和基础制度建设“双基”为保证,提高基层社会治理和管理服务能力,有效防范化解社会矛盾,保障生产、生活各领域安全,全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会组织建设,提高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建立完善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机制,调动多方力量增强社区管理和服务功能。推进网格化管理和服务,以网格为单位实行全方位、联动式、动态化管理,切实了解居民需求,解决群众实际问题。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健全利益表达、利益协调、利益保护机制,引导群众依法行使权利、表达诉求、解决纠纷。完善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评估工作机制,完善有苗头就立即解决、有情绪就及时疏导、有矛盾就积极化解、有缺失就认真弥补的“四有”工作机制,发挥民声短信手机平台作用,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体系,着力加强基层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健全依法逐级走访制度。提高全民防范意识和能力,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安定和谐的良好局面。

保障公共安全。深入推进平安罗山建设,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快建设基础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提升法治化、社会化、信息化水平,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活动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推进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加强应急救援部门协同,提高灾害应急处置能力。推进公共安全监管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交通、消防安全设施建设,推进视频监控三级平台建设应用,强化危爆物品安全、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坚决防止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故。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维护网络安全。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强化预防治本,健全预警应急机制,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切实维护生产安全。加强反恐能力建设和情报信息工作,提高防恐意识,最大限度防止暴力恐怖活动形成现实危害。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落实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措施和中央“四个最严”要求,保障居民饮食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