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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汪明君主持召开罗山县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

时间: 2018年01月02日 来源:电视台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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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县长汪明君主持召开罗山县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胡向阳,县委常委、副县长王彦平,副县长金辉、叶德朝、江燕如、杨坤,县政府党组成员李焕伟,副县级干部王忠华、周瑜、鲁再宏,县产业集聚区常务副主任李明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辉、县政协副主席杨洁应邀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了县发改委关于2018年重点项目建设及十件民生实事谋划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要充分吸纳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方案。县发改部门要与各相关部门主动对接,完善项目清单后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讨论。对于比较成熟的项目,要尽早启动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各相关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加大跑项争资、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了县民政局关于2017年度退役军人接收安置情况与县人社局关于2017年度军队转业干部及随军家属安置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县人社、民政部门要与各相关接收安置单位搞好衔接,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对安置人员进行核查,确保安置人员符合安置政策,尽快上岗。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了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关于灵山特色小镇投资建设合作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与相关部门对合作协议进行把关,加强组织领导,尽快启动论证、策划工作,举行签约仪式,加快推进项目落地。
    会议听取了县商务局关于《罗山县30MW农林废弃物热电项目补充协议》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县商务局、产业集聚区、法制办等相关部门要对补充协议进一步论证,确保协议合法合规。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形成合力,推进项目尽快落地,确保项目早建成、早投产。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了县政府法制办关于罗山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清理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对成立的议事协调机构要从严控制,能取消的尽量取消,确因工作开展需要的,工作完成后,相关议事协调机构要及时撤销。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了县城管执法局关于罗山县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PPP项目实施方案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要对实施方案进一步研究论证,确保方案更加符合罗山实际。同时,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项目早建成、早投用。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了县政府目标办关于《罗山县目标考评办法》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要充分吸纳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考评办法,待县委常委会研究讨论后要抓紧组织实施。各监控单位考评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确保全面掌握我县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客观公正评价各责任单位的工作实绩。
    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上级近期对我县有关工作通报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县政府各位分管负责同志要积极主动,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不等不靠,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时,要将上级对我县有关工作的通报记入年终考评范围。
    会议还听取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人事任免情况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