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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时间: 2017年06月29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信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一七年六月四日在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
                                信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张国晖
    各位代表:
    受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我向大会报告过去五年主要工作,对今后五年工作提出建议,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五年来的主要工作
    过去的五年,是中共信阳市委团结带领全市人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信阳经济社会发展,奋力实现“十二五”主要目标任务的五年,也是我市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人大工作取得新成效的五年。五年来,常委会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围绕建设“五个信阳”、打造“一市一区三枢纽”,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更加注重在服务大局中推动科学发展,在发展民主中维护民生民利,在健全法制中促进社会和谐,在创新规范中谋求工作实效,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积极作用。
    ——监督工作扎实有效。贯彻实施监督法,把关系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全局、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重点,综合运用监督形式,增强监督实效。五年共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74件,检查26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作出审议意见32件,形成视察报告32件、调研报告41件,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165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309件次,配合全国、省人大视察调研、执法检查70余批次。
    ——立法工作有序推进。适应设区市依法享有地方立法权新形势,积极筹备立法工作,成功争取我市成为行使地方立法权的设区市。积极开展立法工作实践,首个立法项目《信阳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在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获全票批准,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顺利开展。对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及时作出决议决定,五年共作出财政预决算、城市规划、法治建设、民生事业等方面决议决定21项。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有机统一,健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职发言、宪法宣誓等程序,五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28人次。
    ——代表工作得到加强。贯彻实施代表法,提高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水平。五年共督办大会议案8件,代表建议815件;举办代表培训班,参训代表510人次;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等活动650人次。
    具体来说,主要做好以下6个方面的工作。
    一、发挥职能作用,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党委的领导之下,在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上积极有为,努力推进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积极推进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省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协助市委起草贯彻实施意见,提出创新人大工作、加强人大建设的二十九条具体措施。根据市委要求,调研督导各县区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人大工作文件的情况,提出进一步抓好落实的三点建议,市委批转调研督导报告,有力促进了县乡党委切实强化人大工作领导,加强人大组织建设,完善人大制度规范,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坚持重大事项、重要问题、重点工作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始终保持与市委同心同向、步调一致。出色完成了重点工程项目分包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牵头协调、国家卫生城市复核达标等工作任务。机关派出驻村第一书记,扎实开展驻村扶贫。主任会议成员和机关处级干部落实定点联系工作要求,经常深入定点县区、乡村、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现场,开展调查研究、政策宣讲、走访慰问、结对帮扶,帮助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
    创新工作思路方法。始终坚持以创新推进人大工作,在总结过去经验、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做法的基础上,修订了《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和《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出台了《专题询问办法》《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建成市级人大代表履职网络平台和基层“代表之家”示范点。
    二、服务发展大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常委会紧紧抓住我市经济发展中全局性、关键性问题重点开展监督,促进政府提升经济工作水平,壮大经济总量,增强经济实力。
    加强计划和预算监督。每年定期听取审议计划执行情况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和财政收支审计报告,审查批准上年度决算和本年度预算调整方案,跟踪督办人大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落实。支持财政部门公开有关预算,推进市直部门公开预算信息,每年选择政府若干部门预决算进行重点审查。听取审议“营改增”、非税收入征管、政府举债、政府采购、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工作情况的报告,专题调研市属开发区管理区财政预算管理情况、水利和交通运输类财政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推动解决影响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
    支持重点工程建设和重要产业发展。每年定期听取审议年度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市级重点工程项目和年度“十件实事”完成等情况的报告,集中视察信阳电力、明港机场、出山店水库、高铁信阳东站、家居产业小镇、义乌小商品城等工地现场,专题调研信阳高新区、县区产业集聚区,并作出相关审议意见,推动重点工程建设和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调研茶产业、林产业发展情况,检查矿产资源法、森林法和农业综合开发条例实施情况,支持发挥资源优势,提升产业发展水平。视察传统村落保护工作,调研红色旅游发展情况,就鸡公山、灵山寺创建国家5A级景区及南湾湖创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的目标提出审议意见,助推旅游产业发展。
    促进重点领域改革。听取审议国企改革和国有资产监管、医药卫生、行政服务、盐业管理、自主创新、电子商务等情况的报告,推动加快改革步伐。突出“三农”问题,听取审议统筹城乡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及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粮食安全、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基层供销社服务“三农”、农村公路建设等报告,提出审议意见。专题调研全市农村发展现状及趋势、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清洁工程等,形成有分量的调研报告,相关调研成果得到市委充分肯定,市政府认真研究吸纳。
    三、关注民生福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常委会坚持强化民生社会事业工作监督,支持和督促政府保障改善民生,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
    重视民生保障。每年将中心城区内河治理、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和防汛工作列为监督议题,听取审议政府报告,组织代表实地察看,听取沿岸居民意见,督促政府加快实施。听取审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关爱留守儿童、建设寄宿制学校、校车安全、城区供水安全、消防安全、防空安全、保障性住房建设、小区物业管理等报告,强力推进民生事业不断改善。检查体育法实施情况,调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宗教场所规范化管理情况,促进文体事业发展。检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律师法实施情况,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聚焦社会热点。持续用力监督食品安全,针对餐饮监管、源头监管、校园食品等不同环节,分年度听取审议政府报告,组织明察暗访,开展联动监督和专题询问,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对群众关注的征地拆迁、非法集资、中心城区农贸市场等问题,运用听取审议报告、视察调研等方式,推动有关部门更好地回应群众关切。听取审议中心城区交通拥堵、公交车运行及老年人乘车享受优待情况的报告,组织代表视察和召开各界人士座谈会,提出的意见建议得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出台文件,加大投入,促进了中心城区交通状况改善。
    注重生态保护。逐年加大对南湾湖饮用水源地保护的监督力度,采取视察调研、专题询问等多种方式进行综合监督,全力支持拆除上游沿河养殖场及治理下游浉河排污工作。组织保护条例颁布以来实施情况的立法评估,巩固取得的阶段性成果。重视城市规划区内自然山体的保护和利用,就划界命名、规划公示、强化保护等作出决议,致力打造生态园林城市。组织代表视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积极为创建工作建言助力。听取审议土壤、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报告,作出推进产业发展和区域开发环境保护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决定,批准在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切实保护信阳这片好山好水好地方。认真组织开展一年一度的“信阳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民环境资源保护意识和环保法治观念。
    四、坚持法治精神,推进全面依法治市
    常委会牢固树立法治理念,适应法治建设新要求,加强立法工作和法律实施监督,促进法治信阳建设。
    做好立法工作。坚持市委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立法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加强立法能力建设,设立市人大法制委和常委会法工委,参加上级人大举办的立法培训,赴外地学习立法工作经验。建立与市政府立法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开展我市立法需求调研论证,建立立法项目库。组织立法审议项目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鲇鱼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起草和审议。配合上级人大开展有关立法调研。
    推进依法行政。听取审议市政府开展第六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报告,作出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检查价格法、防洪法、气象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畜牧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档案法、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配合上级人大开展有关执法检查,督促相关部门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切实维护法制统一。
    维护司法公正。听取审议行政审判、民事执行等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反贪污贿赂、民事行政检察、监所检察、预防职务犯罪和市监狱搬迁准备等工作情况的报告,支持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公正司法。任命人民陪审员,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落实。视察平安三项工程建设情况。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督促各地各部门妥善处理。主任会议成员参加市委联合接访,为来访群众答疑解惑,现场督办交办信访问题。
    五、做好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常委会始终把代表工作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提升代表工作水平,切实发挥代表作用。
    做好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加强代表培训,每年组织代表参加全国、省、市人大举办的各类培训,系统培训人大理论、履职知识等方面内容。定期向代表寄送公报、杂志等资料,通报常委会工作动态。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增加基层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人数,拓宽代表履职渠道。密切联系代表,完善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代表联系选举单位和选民制度。支持基层“代表之家”示范点建设,扩充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阵地。认真做好代表工作档案室建设,规范代表档案管理。
    加大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力度。认真组织代表议案的调查、研究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并将办理结果提交下一次大会备案。召开代表建议专题交办会,组织现场督办、对口督办和定期听取办理情况报告,督促市政府及有关单位认真办理、及时回复、推动落实。每年评比优秀议案建议,表彰办理先进单位和个人。
    开展代表“创先争优”活动。通过代表小组活动、代表述职等方式,增强代表的民主意识、法律意识和履职意识。每年表彰一批优秀代表和先进代表小组。开展代表承诺活动,全体市人大代表认真填写《信阳市四届人大代表承诺书》,其中企业家代表还作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特别承诺,收到较好社会效果。
    抓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今年是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年。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协助市委依法确定新一届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办法,周密安排选举时间和工作步骤,确保本轮换届选举顺利进行。换届后代表的结构更优、素质更高。
    六、夯实工作基础,加强自身建设
    常委会以强化政治素质,转变工作作风,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为重点,保障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有效发挥。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常委会中心组学习制度,提高政治素质、法治素养和理论水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主任会议成员积极发挥表率作用,切实改进会风、严肃会纪,提高了常委会会议的议事效能。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勇于担当、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树立了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加强人大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为契机,刊发署名纪念文章和优秀纪念征文,并汇集成册出版交流。坚持每周播出《信阳人大》专栏,单月刊发《人大视窗》专版,宣传人大工作,展现代表风采。编纂出版《前进的脚步——信阳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履职文集(2012~2017)》。连年获得全省人大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和好新闻评选活动优秀组织奖,积极参加省人大理论研究会举办的研讨交流活动。注重与市外联系交往,加强与县区沟通协调,互相取长补短,共同进步提高。
    各位代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即将圆满完成历史使命。五年的实践和探索,使我们深深地体会到:
    ——做好人大工作必须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这五年,常委会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人大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时,市委高度重视、关心支持人大工作和建设,为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了根本保障。
    ——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始终服务大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方能彰显人大作为。这五年,常委会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始终从全市发展全局来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正确处理依法监督与积极支持的关系,统筹安排各项工作,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不懈努力。
    ——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坚持为民情怀。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是人大工作的坚强根基。这五年,常委会始终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关心民生福祉,为代表履职创造良好条件,推动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做好人大工作必须与时俱进。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人大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这五年,常委会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在宪法和法律框架内,坚持从实际出发,推进监督、立法、决定、任免、代表等工作创新,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常委会及其机关建设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这五年,常委会立足适应人大工作新需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人大干部队伍,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各位代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取得的成绩,是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四届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工作人员辛勤劳动的结果,是市政府、市政协、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直各部门、各县区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的工作还有不少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主要是:监督力度不够,监督工作的整体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立法工作机制有待完善,立法水平有待提高;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与代表的期望和要求还有差距;常委会履职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我们将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虚心听取代表的意见,认真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常委会工作,更好地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
    今后工作的建议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将是我市实施“十三五”规划、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战时期。市第五次党代会描绘了未来五年我市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美好蓝图,提出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思路和总体目标,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未来五年,新形势和新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保证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持在市委领导下做好人大工作,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履职全过程和各环节,落实到自身建设和日常工作各方面。全面准确领会和落实市委意图,主动争取市委重视和支持,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和支持推动人大工作。坚持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依法正确用好重大事项决定权,确保市委决策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市人民共同意志和行动。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有机统一,依法正确行使人事任免权。
    二、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实效性
    加强与“一府两院”联系沟通,支持“一府两院”按照市委决策部署做好工作。加大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力度,保障国家机关按照法定职权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加强计划、预算监督,推进“十三五”规划执行,做好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组织视察调研、执法检查,推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保证法制统一。强化司法监督,维护公正司法。开展“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监督,促进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探索监督新途径,更多使用刚性监督形式,务求监督实效。深入开展跟踪监督和追踪问效,确保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
    三、始终坚持质量引领,深入推进科学民主立法
    健全立法工作机制,编制立法规划及年度立法计划,加快推进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三方面的地方立法。切实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责任意识,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法规议案的能力。发挥好立法主导作用,协调和发挥好政府、社会各界在立法中的作用,使立法能够更好地凝聚社会共识,反映人民意志,保障改革发展。
    四、始终坚持优化服务,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加强对新一届人大代表的培训、教育和管理,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在行使立法、监督等各项职权中,充分调动代表的积极性。增加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人数,重视代表意见的吸纳。组织、引导代表发挥各自优势,更加充分地发挥代表在脱贫攻坚中的积极作用。通过开展集中视察、代表小组活动和走访群众等方式,了解民意,集中民智。以“代表之家”为载体,推动学习培训、视察调研、接待选民、述职评议等活动常态化。
    五、始终坚持改革创新,持之以恒加强自身建设
    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行使职权。健全完善常委会工作制度和机关管理制度,着力推进常委会及机关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加强人大宣传和理论研究,提高专栏专版质量和网站建设水平。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为全体人大代表和权力机关依法履职创造良好条件。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指导,凝聚工作合力。
    各位代表,信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即将依法选举产生。我们相信,新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定能够在中共信阳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凝心聚力、攻坚克难,为决胜全面小康,造福信阳、添彩中原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