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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17年02月24日 来源:县公安局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2016年,罗山县公安局按照罗山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增强警务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为目标,结合工作实际,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地促进了行政执法工作创新与发展。根据《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总结报送及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罗山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特编制本报告。
    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概述
    (一)明确工作责任,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县公安局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我县公安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知情权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切实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了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牵头单位,明确了具体公开事项的责任单位,指定了专职人员,为全县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制定工作规范,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2016年,为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按照市公安局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县公安局按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明确受理申请、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有效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依法规范运行。
    (三)丰富公开内容,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力度。2016年,县公安局进一步丰富了与公众生活联系密切的重要信息发布,有效发挥了服务公众的功能。结合全县公安工作实际情况,将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全县治安情况、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及出入境管理、消防管理等管理措施、重大警方提示及便民服务措施等信息发布,加大了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依法公示并向社会征询意见的事项”的公开力度。
    (四)抓好公开重点,提高了政务服务公开程度。根据《罗山县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要求,我局牵头组织完成了推进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公开和居住证制度建设。我局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出发,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公布各类户籍业务申办条件、受理流程、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及户籍民警工作职责。居住证制度在我县的全面铺开实施,为促进我县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发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
    一是通过传统媒体公开信息。在《中国新闻周刊》、《河南法制报》等中央级、省市报刊杂志上稿545篇。在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播放了根据我局真实案例拍摄的2期节目。在河南省电视台、信阳市电视台、罗山县电视台播放公安电视节目28期。在《信阳日报》、《信阳周刊》等媒体制作刊登我局“局长访谈”、“一村一警”专版2期。
    二是通过互联网公开信息。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016年,累计在罗山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动态信息61条,在罗山县政府局直单位中排名前列。在平安罗山腾讯微博、新浪微博、今日头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上,共发布警情通报、便民服务、警务动态293条。在《信阳长安网》上发布稿件531篇。
    三是通过上墙形式公开信息。我局户政大厅、出入境大厅、车驾管大厅以及各派出所户籍室内,均在墙上公示有办事流程、办证须知、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等规章制度,设立固定政务公开栏27个,大型LED宣传屏5个,展示便于群众查阅的宣传资料,使群众办事时对办事流程、收费等一目了然。
    四是通过宣传活动公开信息。我局全年通过召开举办公开展览、上法制课、走门入户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公安工作,共举办宣传活动27场(次),派发有关法律法规、公安业务办事流程单张共3万6千余份,其中发放禁毒宣传手册3000余份,发放、张贴消防宣传资料2万余份,发放交通管理类宣传资料3500余份,印制宣传防范“盗窃骗”违法犯罪宣传资料1万余份。各单位印制警民联系卡5000余张,进一步密切了警民联系。
    五是通过座谈会、警营开放日等形式公开信息。2016年,我局邀请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有关领导以及社会各界群众,召开座谈会、汇报会、警营开放日共计7场(次),就廉政建设、“公众安全指数”建设以及交通管理等工作开展座谈,主动向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汇报我县公安工作,通报我县社会治安状况以及取得的成效等信息,公开展示公安工作战果,进一步加大了公安工作透明度,赢得了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二)打造警务工作公开平台,最大程度提升群众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参与程度。
    一是着力建设“互联网+”便民利民服务平台。县公安局积极利用省公安厅“互联网+”便民利民服务平台,加强网上办事、网上互动等功能,丰富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截至目前注册人数达到73936人,通过平台受理各项户口业务1788起,受理交通管理业务3000余次,全部办结完毕。
    二是着力建设阳光警务执法公开系统。在2016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依托信阳市公安局阳光警务执法公开系统,积极推进我局阳光执法公开工作,大力打造 “九公开一投诉”的执法公开平台。群众通过该系统可以进行案件查询或投诉,对案件的办理情况实时查看,强化了公安机关执法外部监督,提升群众满意度,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条例》施行以来,县公安局按照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通过罗山县政府门户网站和电话等方式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
    2016年,县公安局未收到公民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罗山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罗山县公安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罗山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清醒的认识到,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如信息公开的氛围不够浓厚;信息公开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创新;向公众公开的信息数量依然相对偏少。2017年,罗山县公安局将在罗山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的突破,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贴近和帮助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的的助推器,成为政府沟通的连心桥。
    (一)深入推进主动公开。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增强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营造浓厚的警务公开氛围,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二)拓展创新公开渠道。紧盯群众需求,紧跟先进技术,进一步做优做强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优化政务微博的信息发布功能,综合运用图表、视频、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实现可视化表达,让政策解读更加生动鲜活;充分运用上级公安机关的警务公开系统平台,进一步提升网站的亲民性和实用性,提高群众的参与度。
    (三)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进一步加大公安机关新闻发布力度,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充分借助社会公共媒体资源,加大法治宣传和公安工作介绍力度,密切警民关系,主动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罗山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