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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妇幼保健院迁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时间: 2017年12月06日 来源:环保局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我单位委托环评单位基本完成了关于罗山县妇幼保健院迁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将本次环评的初步结论向社会进行公示,广大公众可按下列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了解相关环评内容,并按以下途径发表对本项目环评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根据《2016年罗山县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纪要》,罗山县妇幼保健院出资2000万元购置位于行政中路与健康路交界处原罗山县人民医院地址上附作物并进行拆除重建工作,医院总占地面积17952.27m2,新建综合楼一座,内设置病房床位175张,地上总建筑面20300平方米。其中:地上9层,建筑面积20264平方米;新建门卫室一座,36平方米。地下一层,主要为地下停车库,地下总建筑建筑面积5247平方米。

二、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生态环境:项目为改扩建项目,施工前需要新占用地,会破坏项目用地现状的生态环境,对其产生一定影响。

(2)施工扬尘:施工扬尘产生的主要环节为:土方挖掘、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运输;扬尘量的大小与施工现场条件、管理水平、机械化程度及天气等诸多因素有关,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使用优质燃油、定期检修,施工营地厨房油烟通过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

(3)施工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设备清洗废水、泥浆废水、基坑废水等)。生产废水产生量较小,经隔油沉淀后散水回用,不外排;施工营地设置隔油隔渣池、化粪池等废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

(4)施工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分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施工期噪声是间歇或阵发性的,并具流动性、噪声值较高等特征。项目采取以下措施以减少噪声对周围的影响: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注意人员培训和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依法做好施工工地的噪声防治工作;施工场所的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鉴于施工期较短,所产生的施工噪声为阶段性的短期污染行为。在施工完成后,施工噪声会随之结束,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也会消失。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能尽量噪声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施工固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弃土。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主要为废弃的废弃混凝土、各种砂料、边角料等。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均拉至指定的地点进行综合处理。此外,还有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定期统一清运至指定的垃圾填埋场。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2、营运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营运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生活污水和清下水,医疗废水、生活污水经原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 预处理标准和清下水一起经市政管网进入罗山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营运废气:主要包括食堂油烟、污水处理站废气、锅炉烟气、汽车尾气以及备用发电机尾气。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恶臭气体产生浓度较小,采用洗涤塔洗涤除臭方式进行处理,恶臭气体排放能满足环保要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的标准限值要求;锅炉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标准要求;院区放置相应交通标志,减少汽车在医院内慢速行驶的时间,加强绿化,保持区域内交通秩序和畅通以减少汽车尾气;备用柴油发电机仅在停电情况下应急使用,使用轻柴油为燃料,柴油含硫量低于0.2%,当地的市政供电状况良好,备用发电机使用时间较短,废气排放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3)营运固废:主要包括医疗废物(包括特殊医疗废水)、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生活垃圾及餐厨垃圾。医疗废物经分类包装后运往医疗废物暂存点存放,之后由有资质单位运走进行安全处理;污泥经浓缩消毒脱水后,暂存于污泥暂存间,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置入垃圾桶内,由医院的保洁人员清理到垃圾暂存间,每天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至市政垃圾中转站;餐厨垃圾由专人及时清运,禁止泔油随意处置,同时积极联系泔油回收企业将泔油回收利用。

(4)营运噪声:主要噪声源有:汽车噪声、油烟净化器设备、冷却塔和污水处理站风机、配电房备用发电机、社会生活等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重视噪声的污染控制,从噪声源和噪声传播途径着手,并综合考虑平面布置和绿化的降噪效果,控制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其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用地性质符合罗山县城总体规划,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防范措施合理可行,在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或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选址周边不存在环境制约因素。从环保角度考虑,罗山县妇幼保健院迁建建设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要环评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见以下内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询对象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并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主要事项:本次公众参与的目的在于征求有关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事项,请公众就与环境有关的问题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编制单位或环评委托单位咨询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张贴之日起10日内。

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迴龙增沙街20号2,3楼

联系人:毛工        联系电话:15137195451

邮箱:gzephn@163.com

 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罗山县妇幼保健院

通讯地址: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城关镇江淮路

联系人:彭主任      联系电话:13837660706

邮箱:154038490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