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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和公布年度报告

时间: 2014年03月12日 来源:县政府办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公布2013年罗山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3年,罗山县按照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2013〕73号、国办发〔2013〕100号、豫政办文〔2013〕52号、信政办〔2013〕170号等文件精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召开会议部署,落实工作机制,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机构建设情况

召开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将政府信息公开列为年终目标考评检查项目之一,各单位也相继成了专门的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县政府领导分管的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充实了2名工作人员,配备了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明确了管理职责和权限,建立了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工作推动及制度执行、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及时召开了相关单位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征求大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找准政府信息公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更加全面、规范、透明,确保了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满足群众的需要,有力地促进了各项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建立完善、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定期检查、公开发布、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年度报告等制度,积极主动对全县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深入、细致地自查,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切实提高了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度。圆满完成了各项参加培训及各类总结材料报送任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及时编制和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依照法定期限和法定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把罗山县政府门户网和罗山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平台、主阵地,切实加大网站建设和管理力度,及时对网站栏目和内容进行了调整、更新和充实。截止目前,县政府门户网站已累计发布各类政务信息3900余条,罗山县各级行政部门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共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达6500条,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应公开而未公开或不应公开、公开不及时情况造成的事故或群众投诉。同时,积极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热线电话、手机短信、信息公开栏等传播政府信息的作用,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确保了公众及时知晓和有效获取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按照《罗山县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的要求,及时公开了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内容,进一步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详细了解申请人的需求,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确保答复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用语得当、符合期限。2013年,我县受理公众依法申请公开21例,已办理21例,办结率 100%。全年无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发生,不存在违规收费现象。

(五)保密审查工作情况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制定了《罗山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罗山县政府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罗山县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二是加强工作协调。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促进保密审查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机结合。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对拟公开政府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严格禁止未经审查和批准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三是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明确了保密审查过程中相关单位的各自职责、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切实增强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保密意识,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截止目前,我县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上未发现涉密信息。

(六)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依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进行逐项分解落实,并将各个细项的考核工作划分到各职能部门,充分调动了各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定期或不定期对乡镇、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全县,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县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明显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乡镇、部门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广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

今后,我县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信息公开意识和水平。二是深化对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和梳理,按要求及时做好各项公开特别是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工作。三是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加强对乡镇和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及考核工作。

 


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