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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丽水街道办事处办公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时间: 2017年02月15日 来源:财政局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罗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罗山县丽水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罗山县丽水街道办事处办公设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罗山县丽水街道办事处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罗财公开招标(2016)41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3、采购内容、标段划分及招标控制价:

第一包:办公家具一批

招标控制价:387240元

第二包:空调设备一批

招标控制价:84420元

注:以上项目标段具体数量、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4、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0天

5、交货地点:罗山县丽水街道办事处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经营范围能够满足采购项目的要求,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且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内容的能力,有固定的经营销售场所。

2、本项目各标段投标人不是生产企业的必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同一品牌只能授权1家)否则该品牌的投标将被拒绝。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函》。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2月15日—2017年2月21日(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南省罗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室(罗山县灵山大道南段桥南150米国土资源局8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包(售后不退)。

购买标书时须携带以下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1、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提供被委托人的劳动合同及公司给被委托人缴纳的社会保险明细证明;

5、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函》。

集中采购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3月7日上午10时整(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河南省罗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山大道南段桥南150米国土资源局8楼)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信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xinyang.hngp.gov.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罗山县丽水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6-2172936

集中采购机构:罗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0376-7607292

                                  二0一七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