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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李伟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时间: 2016年02月17日 来源:县政府办 作者:佚名 浏览次数:

 

 

 

 

 

罗政任〔2016〕1号

 

 

罗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李伟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县政府决定:

任命李伟东同志为县物价管理办公室主任;

任命熊建斌同志为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任命罗远鹏同志为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正科);

任命明超同志为县交通运输局执法所所长;

任命魏俊同志为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

任命李继军同志为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

任命方昕鹏同志为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

任命孙章宏同志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任命陈品涛同志为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免去罗荣超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任金龙同志县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黄智丽同志县物价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郑良同志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魏俊同志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所长职务;

免去白宏斌同志县交通路政管理所所长职务;

免去闵涛同志县工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勇同志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心主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继军同志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方昕鹏同志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冯建新同志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李群宏同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李万柏同志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

 

 

 

  

 

 

 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6日印发